
岑巩红狮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开发、建设、营运余热发电项目并网销售。(以上涉及行政许可证件的凭行政许可证件开展经营))。岑巩红狮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属于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开发、建设、营运余热发电项目并网销售。(以上涉及行政许可证件的凭行政许可证件开展经营))企业。 地址位于:岑巩县水尾镇新场村电话:(0855-3557299、-)。